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农村环境卫生
常德市鼎城区老科协会长 汪鼎林
近年来,农村环境整治问题,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从2011年起,鼎城区委、区政府每年设立35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几年来着力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三大清洁工程,取得了明显效果,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需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乡(镇)、少数部门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认识不高,领导重视不够,部门协作不力,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效果较差,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宣传发动不到位。对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还停留在乡(镇)党委政府的推动层面,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文明素质普遍不高,参与的积极性没有真正调动起来,导致有的乡镇虽对局部问题进行了突击整改,但大面上的问题无法改观。三是农村环境卫生问题仍然很严重。很多地方大面上随处可见暴露垃圾,农业面源污染、农村水源污染和规模养殖污染等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五位一体quot;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我们要站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农村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区上下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播电视、网络、专栏、墙报等切实可行的宣传举措,积极开展健康卫生知识宣传、现代文明理念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的文明素质。要完善村规民约,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制订内容,用村规民约来教育、约束村民行为习惯,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家庭quot;、“文明家庭quot;评选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动员广大农民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美丽中国、绿色家园建设。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把农村环境整治列为八大重点民生工程,区、乡党委政府要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要像抓城市环境卫生一样抓农村环境整治,尽快让全区农村环境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善。要建立完善区、乡(镇)、村三级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体系。乡(镇)、村和主要工作部门。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各乡(镇)要与驻村干部、村干部签定责任书,实行工作成效与干部考核、绩效工资双挂钩。同时,各村要与公共场所保洁员签订责任书,对保洁人员实行按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农村不能成为城市垃圾、工业污染的转移地,城乡垃圾要通过统一规划得到系统处理。要整合农村清洁工程、环境连片整治、爱国卫生建设等项目,加大环卫设施的建设力度,做到垃圾有处放。要结合农村实际,探索农民群众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保洁协会,充实基层环卫队伍,做到垃圾有人管。要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尽早规划实施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无害化集中处理模式,做到垃圾有去向。与此同时,对农业面源污染要在农业生产源头上控制,实行综合治理。要调整农业内部结构,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完善农业服务体系,依靠农业科技进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在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综合考虑环境因素,实现综合发展,协调发展。
四是加大投入保障。区、乡财政要加大对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先进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投入,尤其是乡(镇)要给每个村安排专项资金,村级对农村清洁工程经费予以重点保障,逐步建立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民自主投入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行奖励和补助相结合的投入方式,加大“以奖代补quot;、“以奖促治”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长效运转。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分类保洁、分类减量、分类处理”的三种模式,各乡镇(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办法和措施。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行政推动、资金投入、督查考评、奖惩兑现等一系列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全区要逐步完善建立区查乡(镇)、乡(镇)查村、村查组、组查户的“四级联查”制度,确定每月第一周为“农村环境整治周”,开展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要严格按照区里制定的考核办法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