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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科协组织发出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9 信息来源:桃源县老科协 【字体:

桃源县就进一步健全和

完善老科协组织发出通知

 

3月15日,桃源县适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的新形势,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科协组织,以县委办县政府联合行文的形式发出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 就乡镇区划调整与县直单位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科协组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老科协的认识。根据2015年国家老科协 会议精神,明确老科协组织是全国自上而下建立的三大老年组织 之一,既是各级科协组织的组成部分,也是各级老干工作和老龄 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老科协工作者及离退休人员的桥梁与纽带,是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可缺失的重要力量。各级各部门重视和加强老科协工作,不仅要提高到积 极实施老龄战略、创新尊老养老方式的迫切需要来认识,而且要 提升到事关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加强和改进离 退休干部工作两个文件精神的职责要求来落实。

    二、进一步健全老科协组织。各乡镇和原已建立有老科协分会的县直单位,都要保持老科协组织。特别是合并乡镇和撤并的县直单位,要在原有老科协组织和老科协会员的基础上,进行整合、补充和完善,釆取适当方式和相关程序组建统一的老科协组织,选定好老科协会长和秘书长,并积极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

    三、进一步落实老科协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中共桃源县 委办公室桃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县老科协组 织体系的通知》(桃办〔2012〕10号)文井精神,切实做到“八有的基本要求:1.有领导。明确一名党政班子成员分管老科协工作。由担任过领导骨干的退休或退职的老干部任会长,退休或退线的合适人选任秘书长。3有场所。有固定的办公和活动场所。4.有经费。将老科协必要的办公和活动经费,列入乡镇财政和单位财务年度预算安排。5有制度。分会建立议事制度、活动制度、联系制度、考核制度等。6.有活动。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以上集体或集中的老科协活动。7.有典型。各分会有科技示范点、示范户典型,有科技扶贫、科技创新典型,会员有创先争优、老有所为典型。8.有考核。将老科协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四、进一步发挥老科协作用。从老科协实际出发,围绕“保 健康、兴科技、搞调研、促和谐”重点内容,发挥老科协组织和 会员为经济社会发展“再做贡献”的作用。通过开展“点赞新风尚, 添彩新生活”的活动,以“展示阳光心态,畅谈发展变化”的行动, 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五、进一步加强对老科协的领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 要将老科协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实行真管实管常管。 县委、县政府将老科协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绩效评估 的考核内容,并将“八有”要求分别明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 导,其中县委组织部负责督导“有领导、有专人”的落实,县委老干部局负责督导“有场所、有考核”的到位,县财政局负责“有经费” 的审核,县老科协负责“有制度、有活动、有典型”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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